人民調解委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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衡水市建設工程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設立于2016年8月,經衡水市司法局審查備案并向社會公示,備案文書同時抄送衡水綜治辦、衡水市中級人民法院、衡水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。
調委會自成立以來,全體調解人員充分認識到,人民調解是筑牢基層穩定的第一道防線,發揮基層人民調解的作用是十分必要的,全面做好矛盾糾紛的預防和化解,在矛盾糾紛萌發初期及時主動介入,對前期的預防和后期的化解將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。堅持以問題為導向,牢固樹立穩定壓到一切工作理念,嚴格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》《建筑法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開展調解工作,通過說服、疏導等方法促使當事人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,自愿達成調解協議,解決糾紛。成功辦結了數起建筑領域較為復雜、疑難的《建筑合同》糾紛案件,積極協助當事人就達成的協議書申請“司法確認”,確認率100%。正確引導并告知當事人在調解不成,終止調解的情況下,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通過仲裁、行政、司法等途徑維護自己的權利。加強調委會內部管理,促使每個調解員依法規范履職,不斷提高化解建設工程糾紛的能力和水平,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,發揮好人民調解“第一道防線”的作用。


